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7月4日至8月23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朱家尖街道下辖莲花村、莲兴村、莲和村、三和村、大洞岙村等5个村级党组织进行了巡察。2024年11月13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朱家尖街道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朱家尖街道党工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党工委立即召开党工委会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形成整改工作合力。二是明确目标措施,强化责任担当。召开5次整改工作推进会,科学制定《关于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细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内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三是加强督查检查,严抓整改落实。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街道班子及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检验,坚持督查与指导“两手抓”,通过定期听取汇报和随机督查检查相结合,对整改工作实行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监督。
巡察反馈后,对市委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分类处置,目前已办结1件,办结率为50%。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的,立案2件,了结1件,给予党纪处分1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组织处理1人(降职1人);新制定制度5项,修改完善制度1项;清退违规资金11.23万元,挽回其他经济损失51.8万元。
一、关于“政治理论学习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制定《朱家尖街道村(社区)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朱家尖街道2025年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意见》,每月下发《时事政治理论学习内容提示》,指导学习“第一议题”及重要会议精神。
(二)将“三农”相关的政策解读纳入党员、村干部等教育培训的必学内容,已开展“乡村振兴”“共同富裕”专题讲座2场,切实提高党员政治理论素养。
(三)将政治理论学习作为村(社区)综合考核指标重要赋分因素。累计备案提醒村级党组织学习56次,实施率100%。
二、关于“乡村产业振兴举措不多”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积极挖掘村社自身资源禀赋,已召开集体经济发展专题座谈会,完成2025年“一村一策”发展方案制定以及《朱家尖街道以“千万工程”牵引城乡融合发展缩小“三大差距”推进共同富裕2025年清单》编制。
(二)根据《关于激励村干部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实施办法(试行)》,落实三年激励考核机制。2023年度激励资金已于2024年12月发放,奖励莲和村4万元。
(三)加大交流学习力度,组织各村书记考察义乌市李祖村、余姚市横坎头村等典型村,参加普朱区域集体经济发展交流座谈会,召开街道村集体经济座谈会暨强村公司成立推进会。成立莲花村强村公司,莲和村强村公司按计划推进。
三、关于“渔业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已开展各类主题船东船长“面对面教育”5次,组织渔业安全推进会、渔业安全例会等会议6次,持续强化安全教育。
(二)利用春节回港等节点开展船舶全面检查,整改以来,登船检查287艘,发现并整改问题75处。
(三)严格落实渔业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点验制度,每日开展重要情况会商,加强辖区渔船动态监管。
(四)针对莲花村渔业安全事故问题,对樟州渔管站负责人、月岙渔管站负责人进行了面对面教育。
四、关于“村民违章建筑监管存在松软”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进一步强化街道-村(社区)-控新小组(城管)三级网格管理,一日两次开展巡查,加大违章建筑管控力度。2025年一季度已处理私人建房违建7起,拆除违建面积377平方米。
(二)建立私人建房不违建承诺制,严格落实“四到场”制度,全程介入建房关键环节。整改以来,共审批完结私人建房44户,房屋竣工验收70户,签订无违建承诺书44户。
(三)将“违章建筑专项整治”纳入2024年度村(社区)年终考核指标,加强考核管理,压实工作责任。
五、关于“‘五水共治’持续推进乏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大“五水共治”工作宣传力度,已开展五水共治集中宣传1次,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000份。
(二)依托“河长制”常态开展辖区河道水体排查,加强日常保洁治理。已完成辖区淤积河道底数摸排,制定《朱家尖街道河道清淤3年(2025-2027)行动计划》及《朱家尖街道2025年河道清淤方案》,小洞岙河、磨担河等4条河道完成清淤,大洞岙村中直河已纳入污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计划于2025年10月启动。
(三)加大“污水零直排”监管力度,持续督促第三方运维单位做好城区污水管网日常运维工作并做好台账记录。
六、关于“缺乏监督,大额现金支取随意”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村级财务支出审批,明确村级财务支出审批流程。
(二)对村级财务人员已进行业务培训2次,提高村级财务人员业务水平,提升资金使用的规范性。
(三)莲兴村向浙普渔04185多发放的1.5万元让渡补偿款已全额追回。
七、关于“财务审核把关不严,存在白条入账、坐收坐支、超标准发放补偿款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制作财务报销流程指导图,严格落实财务报销要求,加强原始票据审核把关,规范村级财务报销流程。
(二)针对莲花村白条入账、莲兴村坐收坐支问题,通过财务规范进一步压实对财务票据的审核。
八、关于“应收账款管控不严,出现款项追缴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及时追缴应收款项。莲花村应收款项6笔18.69万元,已追回16.41万元,剩余2.28万元解网场水电费2025年7月底收回。莲兴村应收款项8笔77.6万元,已追回4笔8.32万元,剩余0.45万元水电费催缴中,58.55万元房屋建造款和2.4万元变压器租赁费待项目结算后一并处置。
(二)已开展村级财务审计和应收款项专项检查各1次,定期跟踪督促应收款项催缴和清理;加强财务监督,定期公示往来资金,增强财务透明度。
九、关于“违规外包党建活动,经费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落实党组织外出主题党日活动备案制,提前一周填报《组织党员外出活动备案表》。
(二)加强党员经费使用报销审核,规范经费使用。
十、关于“集体资产未按规定组织公开招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朱家尖街道渔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三资”及财务指导意见》,明确村集体资源对外招标发包、出租原则、期限等要求,实行备案管理制,制定“三资管理常见问题60问”“操作流程图”,规范资源管理。
(二)组织“三资”管理专题业务培训1期,开展业务宣传和现场指导12次,加强“三资”管理业务培训,提升村干部“三资”管理能力。
(三)大洞岙村办公楼底层71-2处资产被私人无偿占用问题,已补签房屋租赁合同,并补收了当年度租赁费用。
十一、关于“个别村资产产权归属不明”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指导各村完成《资产登记制度》《资产经营管理制度》《资产保值增值制度》等9项制度制定,规范资产全流程管理。
(二)开展闲置土地和其他闲置资产摸排工作,形成汇总清单,并已录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
(三)莲花村舟山樟州碧海湾旅游发展公司股权已全部纳入樟州强村公司。莲兴村莲花北路盐厂C地块已归还普陀山土地与房屋征收中心管理。
十二、关于“资产租赁过程中出现违规交易、租金收取不及时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朱家尖街道渔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三资”及财务指导意见》,明确集体资产出租流程。
(二)莲兴村中欣路45号、47号、49号商铺招租违规交易问题,对莲兴村党总支书记进行了提醒谈话。
(三)三和村资产出租滞后收取的27万元租费已收回,并已制定资产出租清单,标注租金收缴时间,及时完成租费催缴。
十三、关于“资源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按照市农业农村局下发的《村级合同管理规范指引》(舟农发〔2024〕44号),细化合同管理责任清单、村(社)合同备案管理流程图。
(二)发挥村级律师指导作用,制定村级合同驻村律师备案表,提高村级合同规范化程度;开展专项业务培训1场,组织政策宣传和现场答疑12次,提升村级工作人员专业素养和实务操作水平。
(三)及时纠正违反合同约定行为,舟山市海客海钓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向莲兴村租赁的北岙码头区域已停止停车场收费和不合规的餐厅运营。普陀洛迦莲农业专业合作社及舟山市木林森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在承租的土地上违章搭建已整治。三和村糯米对面山土地先出租使用后签合同问题,对三和村党总支书记进行了提醒谈话。
十四、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组织开展业务培训1期,常态化指导村干部和街道财务人员加强财务制度学习和交流,规范津补贴发放。
(二)完成樟州和月岙渔管站2024年以来工作人员补贴发放情况自查,未发现其他违规发放问题。
(三)完善朱家尖街道渔管站经费管理制度,明确审批流程。计划于2025年8月底前完成渔管站人员核定等工作。
十五、关于“违规公款送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修订完成朱家尖街道渔管站经费管理制度,明确审批流程。
十六、关于“违规公务接待”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明确村级公务“零”接待,村级财务不得开支违规接待费用。莲花村月岙老年协会违规公务接待费用2928元已全额追缴。
(二)月岙老年协会财务已入村账,严格按照财务规定执行。
十七、针对“违规报销有关费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业务指导力度,规范各村财务相关人员对财务报销资料审核,不合规费用坚决不予报销。
(二)月岙老年协会违规报销的360元费用已追缴。
(三)月岙老年协会财务已入村账,严格按照财务规定执行,严禁违规报销费用。
十八、关于“各村党组织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不够有力有效,组织党章党规党纪学习和警示教育开展不够经常,党员组织和纪律观念淡薄,参加组织生活积极性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通过年终述职述责、分管领导谈心谈话等形式,压实村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相继开展党员春训班、村(社区)党员干部联学践行班等,累计培训渔农村党员500余人次。指导村级党组织结合“三会一课”等常态化开展党性教育,不断加强党员教育管理。
(二)编发《廉政教育口袋书》225册;每周推送“清廉微课堂”,组织70余名机关干部观看廉政教育警示片《反腐为了人民》,积极营造浓厚的廉政教育氛围。
(三)实施组织生活计划月度报备制,指导各村党组织认真开展组织生活,确保按要求完成组织生活开展。
十九、关于“部分村干部以上率下、遵规守纪意识不强,违纪现象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定期开展党性教育、纪律教育,组织各村(社区)书记、下属企业负责人、机关中层干部40余人参观舟山市清廉馆,强化警示教育。
(二)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契机,制定学习教育工作计划,加强纪律教育,强化问题查摆整改。
二十、关于“村监会(监察联络站)监督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制定《朱家尖街道村(居)务监督工作例会制度》,召开工作例会暨年度工作总结座谈会,压实基层监督责任。
(二)根据省纪委办公厅相关文件精神,针对性梳理并下发村(社区)监察工作联络站的具体工作要求、履职内容及监督事项。
(三)加强对“浙农经管”“基层小微权力”平台的日常监管,严把财务审核关,防止监督虚化。2025年一季度各村基层小微权力平台申报497项,其中“监督一点通”83项。
(四)组织12名村监会主任参加普陀区组织的线上业务培训班,提升村监会(监察工作联络站)主任(站长)业务水平。
(五)修订完善《朱家尖街道村(社区)综合考核办法》《朱家尖街道村(社区)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将村监会(监察联络站)监督工作履职情况纳入考核管理。
二十一、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不到位,存在违法挂靠、转包以及违规发包、结算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成立非招标项目及村级工程管理办公室,负责对村级工程、街道非招标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审核、管理、归档。
(二)制定《朱家尖街道村级(小微)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明确村级小微工程申报、审批、招标施工、验收和结算流程。整改以来,全流程管理村级小微工程12件。
(三)制定《村级(小微)工程实施审查表》《街道非招标项目工程实施审查表》,明确工程项目实施单位填写要求,并对照《审查表》全过程完成村级工程监督3个,在建6个。
(四)组织开展村级工程项目管理业务培训1次,强化工程项目管理业务培训。
(五)针对莲花村、莲兴村、莲和村和三和村小微工程管理不到位问题,对莲花村党总支书记、莲兴村党总支书记、莲和村党总支书记、三和村党总支书记分别进行了提醒谈话。
二十二、关于“村两委班子自身建设存在短板弱项”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已开展专题座谈1次、“两委”班子业务培训1次、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1次,进一步加强村干部党性教育,压实责任。
(二)加强对村“两委”班子成员的管理,对2024年度年终考核靠后的大洞岙村书记进行了约谈,督促其加强班子建设。
(三)举办履职能力培训班1期,组织党务、村务、财务等业务培训5场,常态化开展村干部业务培训和学习交流,提升村干部综合能力。
二十三、关于“党建‘责任链’拧压不够紧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坚持落实基层党建工作年初研究部署、年中督促推进、年底考核评议制度,开展集中现场指导1次,下发党建工作任务提示单3份,不断压实党建责任。
(二)指导村党组织完成2025年党建工作计划制定,并落实街道备案。
(三)结合组织生活计划月度报备制,已开展专题督查1次,常态开展业务指导。
(四)组织开展村“两委”班子及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3次,逐步提高党建工作水平。
二十四、关于“大额资金支出未上支委会集体审议现象较为普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根据《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试行)》文件精神,规范“三重一大”事项议事程序,严格实行“五议两公开”程序。
(二)组织村干部业务培训1次,现场答疑12次,加大民主决策相关制度的培训学习力度。
(三)已集中开展村级三务公开检查1次,规范村级公告栏使用。
(四)抽查2024年村集体合同18份,整改出租应备案未备案问题1个,加强对村集体严格执行民主决策程序的督促指导。
二十五、关于“会议记录不规范,审议重大事项无班子成员发表意见的相关记录”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培训指导要求,完成会议记录表设计,规范重大事项记录。
(二)2025年3月起定期现场开展村级重大事项研究记录业务指导,明确规范记录事项的注意点。
二十六、关于“‘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实施组织生活计划月度报备制,确保按要求完成组织生活。
(二)强化工作指导,已阶段性下发党组织“三会一课”工作提示、群通知等7次,规范党务工作开展。
(三)组织村干部及党务工作者参加业务学习1期,督促村社党务工作者自学《新编党的组织生活指导手册》等业务书籍。
二十七、关于“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村各支部组织生活会的召开统一进行部署,下发工作提示单,明确流程事项,指导工作推进。查阅党务记载册记录情况,强化工作指导。
(二)组织村干部及党务工作者参加业务专题培训1期,强化《新编党的组织生活指导手册》等业务书籍学习,规范开展组织生活会及会议记录。
二十八、关于“台账资料不规范不真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定期开展党务工作现场指导,加强台账资料规范化整理,已完成第一季度指导工作。
(二)强化指导反馈结果应用,对党务台账资料整理不规范的大洞岙村党支部,加强后续指导跟踪,督促台账规范整理。
下一步,朱家尖街道党工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强化政治担当持续改。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将巡察整改视为检验“四个意识”和“两个责任”的标准,以政治责任感和敏锐性认真完成巡察整改。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改。坚持目标、力度、尺度不变,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及时“回头看”,巩固成效,防止反弹;对需进一步整改的任务,持续施压,确保彻底解决;对长期任务,持续关注,确保持久效果。三是健全长效机制持续改。坚持“当前遏制”和“长远管住”相结合,把问题整改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举一反三、全面整改,把整改过程变成解决问题、加强管理、完善制度、转变作风、提高效能的过程,扎紧扎牢制度笼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80-6035038;邮政信箱:舟山市普陀区朱家尖街道福兴路1号。
中共舟山市普陀区朱家尖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