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舟山市普陀区朱家尖街道工作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5-08-07

信息来源:普陀山-朱家尖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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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7月4日至8月23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朱家尖街道下辖中欣村、南沙村、西岙村、新桉村、沙湾村、顺母新村等6个村级党组织进行了巡察。2024年11月13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朱家尖街道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朱家尖街道党工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党工委立即召开党工委会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形成整改工作合力。二是明确目标措施,强化责任担当。召开5次整改工作推进会,科学制定《关于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细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内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三是加强督查检查,严抓整改落实。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街道班子及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检验,坚持督查与指导“两手抓”,通过定期听取汇报和随机督查检查相结合,对整改工作实行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监督。

巡察反馈后,对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期间移交的3件信访件,进行了认真梳理和集中办理,目前已办结3件,办结率为100%。对市委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分类处置,目前已办结1件,办结率为100%。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的,立案1件,了结1件,给予党纪处分1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批评教育5人;新制定制度6项,修改完善制度2项;清退违规资金11万元,挽回其他经济损失14.83万元。

一、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制定《朱家尖街道村(社区)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朱家尖街道2025年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意见》,每月下发《时事政治理论学习内容提示》,指导学习“第一议题”及重要会议精神。

(二)将“三农”相关的政策解读纳入党员、村干部等教育培训的必学内容,已开展“乡村振兴”“共同富裕”专题讲座2场,切实提高党员政治理论素养。

(三)将政治理论学习作为村(社区)综合考核指标重要赋分因素。累计备案提醒村级党组织学习58次,实施率100%。

二、关于“谋划发展集体经济不足,存在‘等靠要’思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召开集体经济发展专题座谈会,已完成2025年“一村一策”发展方案制定以及《朱家尖街道以“千万工程”牵引城乡融合发展缩小“三大差距”推进共同富裕2025年清单》编制。

(二)根据《关于激励村干部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实施办法(试行)》,落实三年激励考核机制。完成2023年度激励资金发放,合计奖励新桉村、顺母新村和沙湾村18万元。

(三)组织各村书记考察义乌市李祖村、余姚市横坎头村等典型村,参加普朱区域集体经济发展交流座谈会,召开街道村集体经济座谈会暨强村公司成立推进会。成立南沙村强村公司,沙湾村、顺母新村强村公司有序推进。

三、关于“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常态化环境提升行动,雇佣第三方和村级保洁员每日巡查清理河道,常态化开展清理杂草。

(二)深化渔农村环境专项整治,开展集中整治行动2次,志愿服务活动2场,出动人员781人次,清理垃圾12吨。针对沙湾村沙滩、沟渠垃圾较多的问题,指导其建立了日常保洁制度。

(三)严格执行《朱家尖街道渔农村环境全域整治提升考评指导方案》,每季度开展各村互评和街道评分。

(四)完成辖区淤积河道底数摸排,制定《朱家尖街道河道清淤3年(2025-2027)行动计划》及《朱家尖街道2025年河道清淤方案》,已完成小洞岙河、磨担河等4条河道的清淤,对顺母新村庙龙河道落实第三方日常保洁运维,河道水质均保持正常。

四、关于“违章搭建问题禁而不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完成西岙村、新桉村、沙湾村、中欣村和南沙村等5个村庄规划编制,顺母新村完成规划文本编制。

(二)进一步强化街道-村(社区)-控新小组(城管)三级网格管理,一日两次开展巡查,加大违章建筑管控力度。2025年一季度已处理私人建房违建7起,拆除违建面积377平方米。

(三)建立私人建房不违建承诺制,严格落实“四到场”制度,全程介入建房关键环节。整改以来,共审批完结私人建房44户,房屋竣工验收70户,签订无违建承诺书44户。

五、关于“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朱家尖街道渔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三资”及财务指导意见》,明确“资产管理”的规范事项,形成“三资管理常见问题60问”“操作流程图”,指导各村制定《资产登记制度》《财务审批制度》《审计整改责任制》等9项制度,构建资产全流程管理体系。

(二)组织“三资”管理专题业务培训1期,开展业务宣传、入村答疑等现场指导12次,提升村干部“三资”管理规范化意识和能力。

(三)开展闲置土地和其他闲置资产摸排工作,形成汇总清单,并已录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顺母新村电影院部分房屋已于2024年9月收回,并于11月27日公开出租。

(四)针对顺母新村党总支书记对集体资产长期疏于管理问题,已进行批评教育。

六、关于“资源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朱家尖街道渔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三资”及财务指导意见》,明确村集体资源对外招标发包、出租原则、期限等要求,实行备案管理制,制定“三资管理常见问题60问”“操作流程图”,规范资源管理。

(二)组织专题业务培训1次,专题解读“三资管理常见问题60问”“操作流程图”,提高村干部对土地、水塘等集体资源管理能力。

(三)完成闲置土地和其他闲置资产摸排并已形成汇总清单。沙湾村黄沙集体土地长期闲置问题,经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已分配本村村民使用并测量建档。西岙村14余亩土地被擅自占用后长期租赁问题,已重新公开招租。

(四)老年协会账户资金已转入村账户,严格按照财务规定规范执行。开展“回头看”检查,未再发现老年协会坐收坐支问题。

七、关于“资金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重点梳理自查12项专项资金情况,根据各村实际情况制定专项资金使用方向,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专题学习《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使用公益林补偿款等专款专用资金。

(二)完成2024年度村级财务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分析,并公示结余的专项资金,接受广泛监督。

(三)开展村级财务人员业务培训1次,明确经费使用范围,严格执行报销流程。

(四)针对新桉村公益林补助款超标准超范围使用问题,已指导新桉村明确使用范围,并对新桉村党总支书记进行了批评教育。

八、关于“招投标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成立非招标项目及村级工程管理办公室,负责对村级工程、街道非招标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审核、管理、归档。

(二)制定《村级(小微)工程实施审查表》《街道非招标项目工程实施审查表》,明确工程项目实施单位填写要求,并对照《审查表》全过程完成村级工程监督3个,在建6个。

(三)针对顺母新村工程项目直接发包以及西岙村发包给无资质个人的问题,对顺母新村党总支书记、西岙村党总支书记分别进行了提醒谈话。

九、关于“先实施后补手续等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成立非招标项目及村级工程管理办公室,常态化开展业务指导,资料审核,督促做好工程档案归档。

(二)制定《朱家尖街道村级(小微)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明确村级小微工程申报、审批、招标施工、验收和结算流程。整改以来,全流程管理村级小微工程12件。

(三)组织村级工程项目管理业务培训1期,进一步提高村社干部业务能力。

(四)针对沙湾村、西岙村工程项目先实施后补手续问题,对沙湾村党总支书记、西岙村党总支书记分别进行了提醒谈话。

十、关于“结算审核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制定《朱家尖街道村级(小微)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工程款支付审批流程。

(二)严格执行《朱家尖街道村级(小微)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整改以来监督管理村级小微工程12个,完成8个完结项目资料审核。

(三)组织村干部、财务人员专题业务培训1期,提升工程项目结算管理水平。

(四)针对中欣村、西岙村工程项目管理结算审核不规范问题,对中欣村党总支原书记进行了批评教育,对西岙村党总支书记进行了提醒谈话。

十一、关于“违规领取值班补贴”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值班补贴制度,取消村干部及工作人员法定节假日值班二倍、三倍值班补贴。

(二)组织开展业务培训1期,常态化指导村干部和街道财务人员加强财务制度学习和交流。

(三)严格执行津补贴发放规定,规范村(社区)工作人员工资、奖金和津补贴等审核。追回西岙村、新桉村工作人员违规领取的节假日值班补贴4002元,并举一反三,追回村(社区)工作人员违规发放节假日值班补贴103398.35元。

十二、关于“违规领取山塘巡查补贴”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建立村级山塘巡查人员花名册,规范巡查人员补贴发放审核流程。

(二)追回西岙村违规领取山塘巡查补贴3800元。

(三)开展业务培训1期,提升财务人员业务水平,规范执行补贴发放规定。

十三、关于“违规领取考评奖金”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组织业务专题培训1期,强化奖金发放规定学习,严格执行考评制度。

(二)制定《朱家尖街道2024年度村(社区)工作人员考核办法》,明确村干部年终考核及考核奖发放标准。

(三)追回南沙村、西岙村等4村19名村干部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奖励共计8200元。

(四)2022年对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办法进行修订,取消五星级、四星级的物质奖励。

十四、关于“违规领取、发放定额误工补贴”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组织财务业务培训1期,提高村干部及财务人员业务水平。

(二)追回南沙村违规领取定额误工补贴2.88万元。

(三)对11个村开展2024年度定额误工补贴发放情况自查,共计发放误工补贴77230元,未发现违规发放问题。

十五、关于“存在阴阳合同”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执行市农业农村局《村级合同管理规范指引》,细化合同管理责任清单、村(社)合同备案管理流程图。

(二)开展专项业务培训1场,组织政策宣传和现场答疑12次,提升村级工作人员合同管理能力。

(三)发挥村级律师指导作用,制定村级合同驻村律师备案表,提高村级合同规范化程度。

(四)针对新桉村合同管理不到位问题,已对新桉村党总支书记进行了批评教育。

十六、关于“合同约定不明”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建立理论培训与实践指导相结合的常态化指导机制,组织开展专题业务培训会1场,开展政策宣传和现场答疑活动12次,提升业务人员水平。

(二)按照市农业农村局《村级合同管理规范指引》编制流程图,制定《村级合同预审表》,进一步规范合同审批流程。

(三)充分发挥村级律师对村指导力度,建立村级合同驻村律师审核机制,规范合同条款、流程等。

(四)核实并补签新桉村安丰倾倒垃圾场路面浇制移位工程合同、顺母新村与舟山市普陀佛国国际旅行社签订的代办包车协议的缺失内容,并对新桉村党总支书记和顺母新村党总支书记进行了批评教育。

十七、关于“中标单位与合同约定付款单位不一致”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按市农业农村局《村级合同管理规范指引》,制定流程图,规范合同审批流程。

(二)组织相关业务培训1次,入村答疑12次,增强规范化操作意识和工作能力。

(三)针对南沙村2021年签订的清扫保洁项目中标单位与合同约定付款单位不一致问题,已补签补充协议。

十八、关于“财务入账未附结算资料”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组织财务人员交流座谈会1次,业务培训2次,制作财务报销流程指导图,规范村级财务报销流程。

(二)加强业务指导力度,规范各村财务相关人员对财务报销资料审核,确保报销资料齐全完整。

十九、关于“违规报销有关费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老年协会账户资金已入村账户,严格按照财务规定执行。

(二)组织老年协会会长开展财务管理等政策宣讲培训1次,加强对老年协会的业务指导。

(三)开展村级财务工作人员业务培训2次,提升村级财务管理能力。

二十、关于“部分老年协会以现金支付福利品费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老年协会账户资金已入村账户,严格按照财务规定执行。

(二)加大老年协会工作指导力度,组织开展财务管理等政策宣讲培训1次。

(三)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1000元以上的大额支出均采用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支付方式。

二十一、关于“应收款项缺乏管理和有效监督”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已开展村级财务审计和应收款项专项检查各1次,定期跟踪督促应收款项催缴和清理。

(二)加强财务监督,定期公示往来资金,增强财务透明度。

(三)南沙村应收账款已按照财务相关规定处理;顺母新村应收账款1.72万元已收回。

二十二、关于“重大事项未经民主决策”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根据《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试行)》(浙委办〔2011〕112号)文件精神,规范“三重一大”事项议事程序,严格实行“五议两公开”程序。

(二)组织村干部业务培训1次,现场答疑12次,加大民主决策相关制度的培训学习力度。

(三)严格对照《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等规定,集中开展村级三务公开专项检查1次,及时纠正张贴不到位等问题,规范村级三务公开。

(四)抽查2024年村集体合同18份,整改出租应备案未备案问题1个,加强村集体合同备案工作指导。

二十三、关于“部分重大事项研究记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培训指导要求,完成会议记录表设计,并于2025年3月起定期现场开展村级重大事项研究记录业务指导,规范重大事项记录。

(二)制定《朱家尖街道2025年度干部教育培训实施方案》,将提升村干部履职能力纳入培训计划,已组织业务培训1期。

二十四、关于“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未制定”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下发新版党务记载册,各村党组织均完成2025年党建工作计划制定并备案。

(二)对2025年党建工作计划落实加强跟踪指导,在组织生活月度报送审核中做好工作提醒。

(三)组织村干部及党务工作者参加党务相关业务培训3次,逐个党支部下发党务工作指导书以及党务工作流程手册,进一步提高党务干部业务能力。

二十五、关于“党内组织生活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实施组织生活计划月度报备制,规范开展组织生活。整改以来,村级党组织已累计开展组织生活会36次,支委会230余次,主题党日180余次,党员大会70余次,党课60余次。

(二)阶段性下发党组织“三会一课”工作提示、群通知等7次,强化工作指导。

(三)组织村干部及党务工作者参加业务学习1期,督促村社党务工作者自学《新编党的组织生活指导手册》等业务书籍。

二十六、关于“党组织换届选举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党组织换届选举业务学习,将基层党组织换届流程纳入党务工作流程手册,指导村级党组织开展相关政策集中学习、业务自学,计划于2025年换届前举办一期业务培训。

(二)2025年7月启动村级组织换届后严格按照党组织、村委会等选举办法执行,并全程做好监督指导工作。

(三)抓好届中党支部委员补选工作,完成对2023年以来4名村下属党支部补选工作“回头看”。

二十七、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指导村党组织做好党员人数统计以及党费收缴标准核对,形成月度收缴清单。

(二)提醒村级党组织对2024年下半年新发展的5名预备党员做好党费收缴工作。

(三)强化党员党费交纳情况核查,2025年一季度村社党员已全部按要求缴纳并公示缴纳情况。

二十八、关于“执行党员发展程序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发展党员工作业务学习和指导,将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党务业务学习重要内容,通过《工作提示单》和点对点业务指导,规范发展党员5名。

(二)紧盯发展党员薄弱环节,指导各村严格按照发展党员5个阶段25个步骤流程严审发展材料,完善《发展党员全过程纪实表》及材料归档等工作。

二十九、关于“党员发展档案存在差错”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按照《舟山市党员档案管理办法》,对2023-2024年度新发展的36名党员档案进行自查,规范党员档案。

(二)严格规范发展党员流程、严审发展材料,完善现有的21名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党员全过程纪实表》,完成档案材料审核归档。

三十、关于“重要记录缺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下发《新编发展党员手册》,指导党务工作者加强业务自学,完成对2024年下半年5名预备党员以及3名转正党员的相关党支部会议记录的核查。

(二)在党员发展过程中落实工作报备及材料上报审核,严格归档《党支部支委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会议记录》等党员档案必备材料。

三十一、关于“党员发展力度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拓宽农村党员发展渠道,发动村干部、党员开展一轮集中推荐,第一批累计推荐16名。

(二)专项攻坚重点村,西岙村已储备1名重点关注培养、转入1名入党积极分子接续培养。

(三)加大农村党员发展指导力度,定期更新村各支部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数据库,新增2名入党积极分子。

三十二、关于“清廉村居建设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积极向上争取创建名额,已申报2025年清廉村居创建4个,分别为南沙村、新桉村、顺母新村、沙湾村。

(二)积极发挥村监会对基层小微权力事项的监督,用活用好“监督一点通”畅通群众监督渠道,2025年一季度各村基层小微权力平台申报497项,其中“监督一点通”83项。

三十三、关于“村监会履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制定《朱家尖街道村(居)务监督工作例会制度》,召开工作例会暨年度工作总结座谈会,压实基层监督责任。

(二)根据省纪委办公厅相关文件精神,针对性梳理并下发村(社区)监察工作联络站的具体工作要求、履职内容及监督事项。

(三)组织村监会主任参加普陀区组织的线上业务培训班,提升业务水平。

(四)修订完善《朱家尖街道村(社区)综合考核办法》《朱家尖街道村(社区)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将村监会(监察联络站)监督工作履职情况纳入考核管理。

三十四、针对“村党组织书记违纪违法问题多”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编发《廉政教育口袋书》225册,“清廉微课堂”每周推送一篇廉政警示教育图文信息,积极营造浓厚的廉政教育氛围。

(二)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定期开展党性教育、纪律教育,组织机关干部70余人观看廉政教育警示片《反腐为了人民》,组织各村(社区)书记、下属企业负责人、机关中层干部40余人参观舟山市清廉馆,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

下一步,朱家尖街道党工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强化政治担当持续改。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将巡察整改视为检验“四个意识”和“两个责任”的标准,以政治责任感和敏锐性认真完成巡察整改。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改。坚持目标、力度、尺度不变,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及时“回头看”,巩固成效,防止反弹;对需进一步整改的任务,持续施压,确保彻底解决;对长期任务,持续关注,确保持久效果。三是健全长效机制持续改。坚持“当前遏制”和“长远管住”相结合,把问题整改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举一反三、全面整改,把整改过程变成解决问题、加强管理、完善制度、转变作风、提高效能的过程,扎紧扎牢制度笼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80-6035038;邮政信箱:舟山市普陀区朱家尖街道福兴路1号。


中共舟山市普陀区朱家尖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5年8月7日


中共舟山市普陀区朱家尖街道工作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5-08-07 来源:普陀山-朱家尖管理委员会 访问量: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7月4日至8月23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朱家尖街道下辖中欣村、南沙村、西岙村、新桉村、沙湾村、顺母新村等6个村级党组织进行了巡察。2024年11月13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朱家尖街道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朱家尖街道党工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党工委立即召开党工委会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形成整改工作合力。二是明确目标措施,强化责任担当。召开5次整改工作推进会,科学制定《关于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细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内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三是加强督查检查,严抓整改落实。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街道班子及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检验,坚持督查与指导“两手抓”,通过定期听取汇报和随机督查检查相结合,对整改工作实行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监督。

巡察反馈后,对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期间移交的3件信访件,进行了认真梳理和集中办理,目前已办结3件,办结率为100%。对市委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分类处置,目前已办结1件,办结率为100%。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的,立案1件,了结1件,给予党纪处分1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批评教育5人;新制定制度6项,修改完善制度2项;清退违规资金11万元,挽回其他经济损失14.83万元。

一、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制定《朱家尖街道村(社区)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朱家尖街道2025年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意见》,每月下发《时事政治理论学习内容提示》,指导学习“第一议题”及重要会议精神。

(二)将“三农”相关的政策解读纳入党员、村干部等教育培训的必学内容,已开展“乡村振兴”“共同富裕”专题讲座2场,切实提高党员政治理论素养。

(三)将政治理论学习作为村(社区)综合考核指标重要赋分因素。累计备案提醒村级党组织学习58次,实施率100%。

二、关于“谋划发展集体经济不足,存在‘等靠要’思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召开集体经济发展专题座谈会,已完成2025年“一村一策”发展方案制定以及《朱家尖街道以“千万工程”牵引城乡融合发展缩小“三大差距”推进共同富裕2025年清单》编制。

(二)根据《关于激励村干部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实施办法(试行)》,落实三年激励考核机制。完成2023年度激励资金发放,合计奖励新桉村、顺母新村和沙湾村18万元。

(三)组织各村书记考察义乌市李祖村、余姚市横坎头村等典型村,参加普朱区域集体经济发展交流座谈会,召开街道村集体经济座谈会暨强村公司成立推进会。成立南沙村强村公司,沙湾村、顺母新村强村公司有序推进。

三、关于“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常态化环境提升行动,雇佣第三方和村级保洁员每日巡查清理河道,常态化开展清理杂草。

(二)深化渔农村环境专项整治,开展集中整治行动2次,志愿服务活动2场,出动人员781人次,清理垃圾12吨。针对沙湾村沙滩、沟渠垃圾较多的问题,指导其建立了日常保洁制度。

(三)严格执行《朱家尖街道渔农村环境全域整治提升考评指导方案》,每季度开展各村互评和街道评分。

(四)完成辖区淤积河道底数摸排,制定《朱家尖街道河道清淤3年(2025-2027)行动计划》及《朱家尖街道2025年河道清淤方案》,已完成小洞岙河、磨担河等4条河道的清淤,对顺母新村庙龙河道落实第三方日常保洁运维,河道水质均保持正常。

四、关于“违章搭建问题禁而不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完成西岙村、新桉村、沙湾村、中欣村和南沙村等5个村庄规划编制,顺母新村完成规划文本编制。

(二)进一步强化街道-村(社区)-控新小组(城管)三级网格管理,一日两次开展巡查,加大违章建筑管控力度。2025年一季度已处理私人建房违建7起,拆除违建面积377平方米。

(三)建立私人建房不违建承诺制,严格落实“四到场”制度,全程介入建房关键环节。整改以来,共审批完结私人建房44户,房屋竣工验收70户,签订无违建承诺书44户。

五、关于“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朱家尖街道渔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三资”及财务指导意见》,明确“资产管理”的规范事项,形成“三资管理常见问题60问”“操作流程图”,指导各村制定《资产登记制度》《财务审批制度》《审计整改责任制》等9项制度,构建资产全流程管理体系。

(二)组织“三资”管理专题业务培训1期,开展业务宣传、入村答疑等现场指导12次,提升村干部“三资”管理规范化意识和能力。

(三)开展闲置土地和其他闲置资产摸排工作,形成汇总清单,并已录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顺母新村电影院部分房屋已于2024年9月收回,并于11月27日公开出租。

(四)针对顺母新村党总支书记对集体资产长期疏于管理问题,已进行批评教育。

六、关于“资源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朱家尖街道渔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三资”及财务指导意见》,明确村集体资源对外招标发包、出租原则、期限等要求,实行备案管理制,制定“三资管理常见问题60问”“操作流程图”,规范资源管理。

(二)组织专题业务培训1次,专题解读“三资管理常见问题60问”“操作流程图”,提高村干部对土地、水塘等集体资源管理能力。

(三)完成闲置土地和其他闲置资产摸排并已形成汇总清单。沙湾村黄沙集体土地长期闲置问题,经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已分配本村村民使用并测量建档。西岙村14余亩土地被擅自占用后长期租赁问题,已重新公开招租。

(四)老年协会账户资金已转入村账户,严格按照财务规定规范执行。开展“回头看”检查,未再发现老年协会坐收坐支问题。

七、关于“资金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重点梳理自查12项专项资金情况,根据各村实际情况制定专项资金使用方向,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专题学习《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使用公益林补偿款等专款专用资金。

(二)完成2024年度村级财务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分析,并公示结余的专项资金,接受广泛监督。

(三)开展村级财务人员业务培训1次,明确经费使用范围,严格执行报销流程。

(四)针对新桉村公益林补助款超标准超范围使用问题,已指导新桉村明确使用范围,并对新桉村党总支书记进行了批评教育。

八、关于“招投标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成立非招标项目及村级工程管理办公室,负责对村级工程、街道非招标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审核、管理、归档。

(二)制定《村级(小微)工程实施审查表》《街道非招标项目工程实施审查表》,明确工程项目实施单位填写要求,并对照《审查表》全过程完成村级工程监督3个,在建6个。

(三)针对顺母新村工程项目直接发包以及西岙村发包给无资质个人的问题,对顺母新村党总支书记、西岙村党总支书记分别进行了提醒谈话。

九、关于“先实施后补手续等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成立非招标项目及村级工程管理办公室,常态化开展业务指导,资料审核,督促做好工程档案归档。

(二)制定《朱家尖街道村级(小微)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明确村级小微工程申报、审批、招标施工、验收和结算流程。整改以来,全流程管理村级小微工程12件。

(三)组织村级工程项目管理业务培训1期,进一步提高村社干部业务能力。

(四)针对沙湾村、西岙村工程项目先实施后补手续问题,对沙湾村党总支书记、西岙村党总支书记分别进行了提醒谈话。

十、关于“结算审核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制定《朱家尖街道村级(小微)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工程款支付审批流程。

(二)严格执行《朱家尖街道村级(小微)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整改以来监督管理村级小微工程12个,完成8个完结项目资料审核。

(三)组织村干部、财务人员专题业务培训1期,提升工程项目结算管理水平。

(四)针对中欣村、西岙村工程项目管理结算审核不规范问题,对中欣村党总支原书记进行了批评教育,对西岙村党总支书记进行了提醒谈话。

十一、关于“违规领取值班补贴”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值班补贴制度,取消村干部及工作人员法定节假日值班二倍、三倍值班补贴。

(二)组织开展业务培训1期,常态化指导村干部和街道财务人员加强财务制度学习和交流。

(三)严格执行津补贴发放规定,规范村(社区)工作人员工资、奖金和津补贴等审核。追回西岙村、新桉村工作人员违规领取的节假日值班补贴4002元,并举一反三,追回村(社区)工作人员违规发放节假日值班补贴103398.35元。

十二、关于“违规领取山塘巡查补贴”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建立村级山塘巡查人员花名册,规范巡查人员补贴发放审核流程。

(二)追回西岙村违规领取山塘巡查补贴3800元。

(三)开展业务培训1期,提升财务人员业务水平,规范执行补贴发放规定。

十三、关于“违规领取考评奖金”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组织业务专题培训1期,强化奖金发放规定学习,严格执行考评制度。

(二)制定《朱家尖街道2024年度村(社区)工作人员考核办法》,明确村干部年终考核及考核奖发放标准。

(三)追回南沙村、西岙村等4村19名村干部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奖励共计8200元。

(四)2022年对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办法进行修订,取消五星级、四星级的物质奖励。

十四、关于“违规领取、发放定额误工补贴”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组织财务业务培训1期,提高村干部及财务人员业务水平。

(二)追回南沙村违规领取定额误工补贴2.88万元。

(三)对11个村开展2024年度定额误工补贴发放情况自查,共计发放误工补贴77230元,未发现违规发放问题。

十五、关于“存在阴阳合同”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执行市农业农村局《村级合同管理规范指引》,细化合同管理责任清单、村(社)合同备案管理流程图。

(二)开展专项业务培训1场,组织政策宣传和现场答疑12次,提升村级工作人员合同管理能力。

(三)发挥村级律师指导作用,制定村级合同驻村律师备案表,提高村级合同规范化程度。

(四)针对新桉村合同管理不到位问题,已对新桉村党总支书记进行了批评教育。

十六、关于“合同约定不明”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建立理论培训与实践指导相结合的常态化指导机制,组织开展专题业务培训会1场,开展政策宣传和现场答疑活动12次,提升业务人员水平。

(二)按照市农业农村局《村级合同管理规范指引》编制流程图,制定《村级合同预审表》,进一步规范合同审批流程。

(三)充分发挥村级律师对村指导力度,建立村级合同驻村律师审核机制,规范合同条款、流程等。

(四)核实并补签新桉村安丰倾倒垃圾场路面浇制移位工程合同、顺母新村与舟山市普陀佛国国际旅行社签订的代办包车协议的缺失内容,并对新桉村党总支书记和顺母新村党总支书记进行了批评教育。

十七、关于“中标单位与合同约定付款单位不一致”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按市农业农村局《村级合同管理规范指引》,制定流程图,规范合同审批流程。

(二)组织相关业务培训1次,入村答疑12次,增强规范化操作意识和工作能力。

(三)针对南沙村2021年签订的清扫保洁项目中标单位与合同约定付款单位不一致问题,已补签补充协议。

十八、关于“财务入账未附结算资料”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组织财务人员交流座谈会1次,业务培训2次,制作财务报销流程指导图,规范村级财务报销流程。

(二)加强业务指导力度,规范各村财务相关人员对财务报销资料审核,确保报销资料齐全完整。

十九、关于“违规报销有关费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老年协会账户资金已入村账户,严格按照财务规定执行。

(二)组织老年协会会长开展财务管理等政策宣讲培训1次,加强对老年协会的业务指导。

(三)开展村级财务工作人员业务培训2次,提升村级财务管理能力。

二十、关于“部分老年协会以现金支付福利品费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老年协会账户资金已入村账户,严格按照财务规定执行。

(二)加大老年协会工作指导力度,组织开展财务管理等政策宣讲培训1次。

(三)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1000元以上的大额支出均采用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支付方式。

二十一、关于“应收款项缺乏管理和有效监督”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已开展村级财务审计和应收款项专项检查各1次,定期跟踪督促应收款项催缴和清理。

(二)加强财务监督,定期公示往来资金,增强财务透明度。

(三)南沙村应收账款已按照财务相关规定处理;顺母新村应收账款1.72万元已收回。

二十二、关于“重大事项未经民主决策”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根据《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试行)》(浙委办〔2011〕112号)文件精神,规范“三重一大”事项议事程序,严格实行“五议两公开”程序。

(二)组织村干部业务培训1次,现场答疑12次,加大民主决策相关制度的培训学习力度。

(三)严格对照《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等规定,集中开展村级三务公开专项检查1次,及时纠正张贴不到位等问题,规范村级三务公开。

(四)抽查2024年村集体合同18份,整改出租应备案未备案问题1个,加强村集体合同备案工作指导。

二十三、关于“部分重大事项研究记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培训指导要求,完成会议记录表设计,并于2025年3月起定期现场开展村级重大事项研究记录业务指导,规范重大事项记录。

(二)制定《朱家尖街道2025年度干部教育培训实施方案》,将提升村干部履职能力纳入培训计划,已组织业务培训1期。

二十四、关于“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未制定”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下发新版党务记载册,各村党组织均完成2025年党建工作计划制定并备案。

(二)对2025年党建工作计划落实加强跟踪指导,在组织生活月度报送审核中做好工作提醒。

(三)组织村干部及党务工作者参加党务相关业务培训3次,逐个党支部下发党务工作指导书以及党务工作流程手册,进一步提高党务干部业务能力。

二十五、关于“党内组织生活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实施组织生活计划月度报备制,规范开展组织生活。整改以来,村级党组织已累计开展组织生活会36次,支委会230余次,主题党日180余次,党员大会70余次,党课60余次。

(二)阶段性下发党组织“三会一课”工作提示、群通知等7次,强化工作指导。

(三)组织村干部及党务工作者参加业务学习1期,督促村社党务工作者自学《新编党的组织生活指导手册》等业务书籍。

二十六、关于“党组织换届选举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党组织换届选举业务学习,将基层党组织换届流程纳入党务工作流程手册,指导村级党组织开展相关政策集中学习、业务自学,计划于2025年换届前举办一期业务培训。

(二)2025年7月启动村级组织换届后严格按照党组织、村委会等选举办法执行,并全程做好监督指导工作。

(三)抓好届中党支部委员补选工作,完成对2023年以来4名村下属党支部补选工作“回头看”。

二十七、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指导村党组织做好党员人数统计以及党费收缴标准核对,形成月度收缴清单。

(二)提醒村级党组织对2024年下半年新发展的5名预备党员做好党费收缴工作。

(三)强化党员党费交纳情况核查,2025年一季度村社党员已全部按要求缴纳并公示缴纳情况。

二十八、关于“执行党员发展程序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发展党员工作业务学习和指导,将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党务业务学习重要内容,通过《工作提示单》和点对点业务指导,规范发展党员5名。

(二)紧盯发展党员薄弱环节,指导各村严格按照发展党员5个阶段25个步骤流程严审发展材料,完善《发展党员全过程纪实表》及材料归档等工作。

二十九、关于“党员发展档案存在差错”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按照《舟山市党员档案管理办法》,对2023-2024年度新发展的36名党员档案进行自查,规范党员档案。

(二)严格规范发展党员流程、严审发展材料,完善现有的21名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党员全过程纪实表》,完成档案材料审核归档。

三十、关于“重要记录缺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下发《新编发展党员手册》,指导党务工作者加强业务自学,完成对2024年下半年5名预备党员以及3名转正党员的相关党支部会议记录的核查。

(二)在党员发展过程中落实工作报备及材料上报审核,严格归档《党支部支委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会议记录》等党员档案必备材料。

三十一、关于“党员发展力度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拓宽农村党员发展渠道,发动村干部、党员开展一轮集中推荐,第一批累计推荐16名。

(二)专项攻坚重点村,西岙村已储备1名重点关注培养、转入1名入党积极分子接续培养。

(三)加大农村党员发展指导力度,定期更新村各支部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数据库,新增2名入党积极分子。

三十二、关于“清廉村居建设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积极向上争取创建名额,已申报2025年清廉村居创建4个,分别为南沙村、新桉村、顺母新村、沙湾村。

(二)积极发挥村监会对基层小微权力事项的监督,用活用好“监督一点通”畅通群众监督渠道,2025年一季度各村基层小微权力平台申报497项,其中“监督一点通”83项。

三十三、关于“村监会履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制定《朱家尖街道村(居)务监督工作例会制度》,召开工作例会暨年度工作总结座谈会,压实基层监督责任。

(二)根据省纪委办公厅相关文件精神,针对性梳理并下发村(社区)监察工作联络站的具体工作要求、履职内容及监督事项。

(三)组织村监会主任参加普陀区组织的线上业务培训班,提升业务水平。

(四)修订完善《朱家尖街道村(社区)综合考核办法》《朱家尖街道村(社区)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将村监会(监察联络站)监督工作履职情况纳入考核管理。

三十四、针对“村党组织书记违纪违法问题多”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编发《廉政教育口袋书》225册,“清廉微课堂”每周推送一篇廉政警示教育图文信息,积极营造浓厚的廉政教育氛围。

(二)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定期开展党性教育、纪律教育,组织机关干部70余人观看廉政教育警示片《反腐为了人民》,组织各村(社区)书记、下属企业负责人、机关中层干部40余人参观舟山市清廉馆,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

下一步,朱家尖街道党工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强化政治担当持续改。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将巡察整改视为检验“四个意识”和“两个责任”的标准,以政治责任感和敏锐性认真完成巡察整改。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改。坚持目标、力度、尺度不变,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及时“回头看”,巩固成效,防止反弹;对需进一步整改的任务,持续施压,确保彻底解决;对长期任务,持续关注,确保持久效果。三是健全长效机制持续改。坚持“当前遏制”和“长远管住”相结合,把问题整改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举一反三、全面整改,把整改过程变成解决问题、加强管理、完善制度、转变作风、提高效能的过程,扎紧扎牢制度笼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80-6035038;邮政信箱:舟山市普陀区朱家尖街道福兴路1号。


中共舟山市普陀区朱家尖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