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4年度省商贸和开放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第二批)的分配使用方案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7-19

信息来源:普陀山-朱家尖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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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商务厅关于下达 2024年省商贸和开放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浙财建 〔2024〕24号)、《舟山市财政局 舟山市商务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省商贸和开放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舟财经发〔2024〕17号)、《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动内外贸双循环发展促进“地瓜经济”提能升级的若干意见》(舟政办发〔2023〕4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外贸稳进提质,特制定本分配使用方案。

一、资金来源

《舟山市财政局舟山市商务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省商贸和开放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第二批 )的通知》(舟财经发〔2024〕17号)“其它”中“项目法”中的“渔博会展会经费”2.16万元和“因素法”中的“进出口额排名前列企业奖励”1.68万元,合计3.84万元。

二、政策依据   

根据《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动内外贸双循环发展促进“地瓜经济”提能升级的若干意见》(舟政办发〔2023〕41号)中“加大重点外贸企业培育招引力度,对年度进出口额排名前列的企业予以奖励,船舶修造、水产加工等实体类企业每家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奖励补助方案

(一)渔博会展会经费

序号

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补助金额

1

舟山市晟泰水产有限公司

91330903727217972W

21600元

(二)进出口额排名前列企业奖励。

根据2023年1-12月实际进出口总额(以海关统计为准),取2023年外贸进出口额排名前三的企业,即舟山市晟泰水产有限公司、舟山中兴食品有限公司和舟山新明舟水产食品有限公司根据因素法分配1.68万元。

序号

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补助金额

1

舟山市晟泰水产有限公司

91330903727217972W

10600元

2

舟山中兴食品有限公司

913309007707390715

5200元

3

舟山新明舟水产食品有限公司

91330903737755600X

1000元

 

四、实施要求

(一)本次奖励补助资金通过“舟企兑”平台完成兑付。

(二)经委经发局、委财政局审核,现将符合条件的企业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至7月23日,公示期3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实名方式向委经发局反映,提出异议应以事实为依据,附具相关证据材料,并署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匿名或超出公示期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潘先生,联系电话:0580-6951201。

邮箱地址:xz714240172@163.com。


关于对2024年度省商贸和开放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第二批)的分配使用方案的公示

日期:2024-07-19 来源:普陀山-朱家尖管理委员会 访问量: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商务厅关于下达 2024年省商贸和开放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浙财建 〔2024〕24号)、《舟山市财政局 舟山市商务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省商贸和开放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舟财经发〔2024〕17号)、《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动内外贸双循环发展促进“地瓜经济”提能升级的若干意见》(舟政办发〔2023〕4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外贸稳进提质,特制定本分配使用方案。

一、资金来源

《舟山市财政局舟山市商务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省商贸和开放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第二批 )的通知》(舟财经发〔2024〕17号)“其它”中“项目法”中的“渔博会展会经费”2.16万元和“因素法”中的“进出口额排名前列企业奖励”1.68万元,合计3.84万元。

二、政策依据   

根据《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动内外贸双循环发展促进“地瓜经济”提能升级的若干意见》(舟政办发〔2023〕41号)中“加大重点外贸企业培育招引力度,对年度进出口额排名前列的企业予以奖励,船舶修造、水产加工等实体类企业每家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奖励补助方案

(一)渔博会展会经费

序号

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补助金额

1

舟山市晟泰水产有限公司

91330903727217972W

21600元

(二)进出口额排名前列企业奖励。

根据2023年1-12月实际进出口总额(以海关统计为准),取2023年外贸进出口额排名前三的企业,即舟山市晟泰水产有限公司、舟山中兴食品有限公司和舟山新明舟水产食品有限公司根据因素法分配1.68万元。

序号

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补助金额

1

舟山市晟泰水产有限公司

91330903727217972W

10600元

2

舟山中兴食品有限公司

913309007707390715

5200元

3

舟山新明舟水产食品有限公司

91330903737755600X

1000元

 

四、实施要求

(一)本次奖励补助资金通过“舟企兑”平台完成兑付。

(二)经委经发局、委财政局审核,现将符合条件的企业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至7月23日,公示期3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实名方式向委经发局反映,提出异议应以事实为依据,附具相关证据材料,并署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匿名或超出公示期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潘先生,联系电话:0580-69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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