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12月1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朱家尖街道庆丰路180号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电话:0580-6879522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名称)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平方米) | 用途 | 备注 |
1 | 王兴道(户)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朱家尖街道顺母新村顺母钓鱼礁70号 | 330903101001JC02959F00010001 | 土地使用面积:163.56建筑面积:135.88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山分局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