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家尖禅意小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日期:2023-11-02

信息来源:普陀山-朱家尖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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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现对“朱家尖禅意小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相关信息进行公示,以征求公众意见及建议。

(一)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网络链接:

http://www.zjzhouhuan.com/news1.asp?id=878

查阅方式和途径:可联系环评单位刘工、建设单位芦工提供纸质报告书;

联系电话:刘工18818278609、芦工15906806703;

查阅地址:舟山市新城千岛路171号建设大厦A座703室、舟山市普陀区朱家尖街道慈航路55号7号楼2楼。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规划影响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实施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下方链接网址: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公众均可通过邮箱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等反馈意见。

公众意见接收邮箱:120474061@qq.com(建设单位邮箱),liuqd34@126.com(环评单位邮箱)。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3年11月2日至2023年11月15日,共10个工作日。

公告发布单位: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普陀山-朱家尖管理委员会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日


朱家尖禅意小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第二次公示

日期:2023-11-02 来源:普陀山-朱家尖管理委员会 访问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现对“朱家尖禅意小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相关信息进行公示,以征求公众意见及建议。

(一)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网络链接:

http://www.zjzhouhuan.com/news1.asp?id=878

查阅方式和途径:可联系环评单位刘工、建设单位芦工提供纸质报告书;

联系电话:刘工18818278609、芦工15906806703;

查阅地址:舟山市新城千岛路171号建设大厦A座703室、舟山市普陀区朱家尖街道慈航路55号7号楼2楼。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规划影响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实施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下方链接网址: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公众均可通过邮箱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等反馈意见。

公众意见接收邮箱:120474061@qq.com(建设单位邮箱),liuqd34@126.com(环评单位邮箱)。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3年11月2日至2023年11月15日,共10个工作日。

公告发布单位: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普陀山-朱家尖管理委员会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