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1年度第二批省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国际集装箱补助的分配使用方案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06-21

信息来源:普陀山-朱家尖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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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舟山市商务局关于 2021 年全市外贸企业国际集装箱海运费补助方案的通知》(舟商务贸〔2021〕22号)、《舟山市财政局 舟山市商务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省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舟财经发〔2022〕20号)文件,普朱管委会经发局 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第二批省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国际集装箱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普朱经发局〔2022〕3号)文件的有关精神和规定,特制定本分配使用方案。

一、2021年外贸企业国际集装箱海运费补助资金(1.12万元)

(一)支持对象

注册在普朱功能区且税收归属普朱功能区财政的企业,2021年有外贸出口实绩(海关统计为准),使用国际海运集装箱货运出口的企业(不含 2 家及以上拼箱)。

(二)项目支持标准

对出口到欧洲和美洲的,以每个标准集装箱 20 尺(及以下)为单位进行一定比例补助,40 尺按 1.5 个标准集装箱进行补助。单箱补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运费的50%。以报关时间为准,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辖区内符合项目支持标准且进行申报的只有1家:舟山市晟泰水产有限公司。

 

表1:外贸企业国际海运集装箱运费补助分配表

企业名称

折合标准集装箱数量(个)

运费总计

(美元)

出口货值(万元)

拟补助金额(万元)

舟山市晟泰水产有限公司

302

1955063.5

2619.5

1.12

 

二、2022年度省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第二批)(0.98万元)

(一)支持对象

注册在普朱功能区且税收归属普朱功能区财政的企业,2021年有外贸出口实绩(海关统计为准),使用国际海运集装箱货运出口的企业(不含 2 家及以上拼箱)。

(二)项目支持标准

对出口到欧洲和美洲的,以每个标准集装箱 20 尺(及以下)为单位进行一定比例补助,40 尺按 1.5 个标准集装箱进行补助。单箱补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运费的50%。以报关时间为准,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辖区内符合项目支持标准且进行申报的只有1家:舟山市晟泰水产有限公司。

 

表2:2022年度省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第二批)分配表

企业名称

折合标准集装箱数量(个)

运费总计

(美元)

出口货值(万元)

拟补助金额(万元)

舟山市晟泰水产有限公司

302

1955063.5

2619.5

0.98

 

经委经发局、委财政局审核,现将符合条件的企业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22年6月21日至6月23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实名方式向委经发局反映,提出异议应以事实为依据,附具相关证据材料,并署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潘珏铮,联系电话:0580-6951201,19518076017,邮箱地址:xz714240172@163.com。


关于对2021年度第二批省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国际集装箱补助的分配使用方案的公示

日期:2022-06-21 来源:普陀山-朱家尖管理委员会 访问量:

根据《舟山市商务局关于 2021 年全市外贸企业国际集装箱海运费补助方案的通知》(舟商务贸〔2021〕22号)、《舟山市财政局 舟山市商务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省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舟财经发〔2022〕20号)文件,普朱管委会经发局 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第二批省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国际集装箱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普朱经发局〔2022〕3号)文件的有关精神和规定,特制定本分配使用方案。

一、2021年外贸企业国际集装箱海运费补助资金(1.12万元)

(一)支持对象

注册在普朱功能区且税收归属普朱功能区财政的企业,2021年有外贸出口实绩(海关统计为准),使用国际海运集装箱货运出口的企业(不含 2 家及以上拼箱)。

(二)项目支持标准

对出口到欧洲和美洲的,以每个标准集装箱 20 尺(及以下)为单位进行一定比例补助,40 尺按 1.5 个标准集装箱进行补助。单箱补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运费的50%。以报关时间为准,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辖区内符合项目支持标准且进行申报的只有1家:舟山市晟泰水产有限公司。

 

表1:外贸企业国际海运集装箱运费补助分配表

企业名称

折合标准集装箱数量(个)

运费总计

(美元)

出口货值(万元)

拟补助金额(万元)

舟山市晟泰水产有限公司

302

1955063.5

2619.5

1.12

 

二、2022年度省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第二批)(0.98万元)

(一)支持对象

注册在普朱功能区且税收归属普朱功能区财政的企业,2021年有外贸出口实绩(海关统计为准),使用国际海运集装箱货运出口的企业(不含 2 家及以上拼箱)。

(二)项目支持标准

对出口到欧洲和美洲的,以每个标准集装箱 20 尺(及以下)为单位进行一定比例补助,40 尺按 1.5 个标准集装箱进行补助。单箱补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运费的50%。以报关时间为准,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辖区内符合项目支持标准且进行申报的只有1家:舟山市晟泰水产有限公司。

 

表2:2022年度省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第二批)分配表

企业名称

折合标准集装箱数量(个)

运费总计

(美元)

出口货值(万元)

拟补助金额(万元)

舟山市晟泰水产有限公司

302

1955063.5

2619.5

0.98

 

经委经发局、委财政局审核,现将符合条件的企业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22年6月21日至6月23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实名方式向委经发局反映,提出异议应以事实为依据,附具相关证据材料,并署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潘珏铮,联系电话:0580-6951201,19518076017,邮箱地址:xz71424017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