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镇(街道)“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评估暨标杆镇(街道)评价指南(试行)》要求,近日委“五水共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对普陀山镇省级“污水零直排区”标杆镇(街道)建设工作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认定为优秀,予以公示,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0日-2022年11月14日
二、反映问题的主要内容:
普陀山镇“污水零直排区”标杆镇建设相关问题
三、联系方式:
省治水办监督举报电话:0571-28059377
委治水办监督举报电话:0580-6878115
普朱管委会“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