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2020年“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望各相关企业相互转告:
一、申报范围
凡依法设立两年以上且连续正常经营的企业,以及经企业法人授权、具有独立资产、实行独立核算、对外独立签约、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的事业单位、农业合作社,可自愿申报浙江省A、AA、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2018年公示为浙江省A、AA、AAA级“守合同重信用”的企业可自愿申报继续公示;未申报继续公示的,原公示期满后自行失效。
二、申报方式及时间
自愿申报的企业,登录“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申报系统”进行申报(系统2020年2月10日开放)。在申报系统中下载填写好《申报表》,向企业住所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书面材料。
联系咨询电话:0580-6870980 QQ群:524067976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山分局
2020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