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浙江省A、AA、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9-02-13

信息来源:地区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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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2019年“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望各相关企业相互转告:

      一、申报范围

      凡依法设立两年以上且连续正常经营的企业,以及经企业法人授权、具有独立资产、实行独立核算、对外独立签约、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的事业单位、农业合作社,符合《办法》第五条、第六条和第七条规定条件的企业,可自愿申报浙江省A、AA、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2016年获得浙江省工商企业A、AA、AA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认定的企业(含新认定、续展认定)和2017年公示为浙江省A、AA、AAA级“守合同重信用”的企业可自愿申报继续公示;未申报继续公示的,原认定期满后自行失效。

      二、申报方式及时间

      自愿申报的企业,登录“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申报系统”进行申报(系统2019年2月15日开放),网上申报最终完成后在申报系统中下载填写好的《申报表》。请各申报企业务必在3月25日前向企业住所地的县级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提交《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书式材料。

      联系咨询电话:0580-6870980      QQ群:524067976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山分局

2019年2月12日

 

关于开展2019年度浙江省A、AA、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公告

日期:2019-02-13 来源:地区管理员 访问量:

      根据《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2019年“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望各相关企业相互转告:

      一、申报范围

      凡依法设立两年以上且连续正常经营的企业,以及经企业法人授权、具有独立资产、实行独立核算、对外独立签约、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的事业单位、农业合作社,符合《办法》第五条、第六条和第七条规定条件的企业,可自愿申报浙江省A、AA、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2016年获得浙江省工商企业A、AA、AA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认定的企业(含新认定、续展认定)和2017年公示为浙江省A、AA、AAA级“守合同重信用”的企业可自愿申报继续公示;未申报继续公示的,原认定期满后自行失效。

      二、申报方式及时间

      自愿申报的企业,登录“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申报系统”进行申报(系统2019年2月15日开放),网上申报最终完成后在申报系统中下载填写好的《申报表》。请各申报企业务必在3月25日前向企业住所地的县级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提交《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书式材料。

      联系咨询电话:0580-6870980      QQ群:524067976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山分局

2019年2月12日